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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招聘42人公告
2016-02-01 18:22:46   地区:天津   浏览:0

著作目录应包括书名、作者(主编)、出版社、出版日期,并注明本人承担的工作量(章节、字数等)。

②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级别、经费的来源和额度、本人作用、研究意义等。

③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奖牌)原件扫描件。

④其他反映应聘者实际水平的材料。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邮件(含附件)大小控制在5M以内,并保证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

应聘的资格审查由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人事科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人事科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为了节约应聘人员的时间,初审环节不要求应聘人员来院提交各类证书、材料的原件,但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的相关要求,凡应聘B类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将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取消考试的岗位。已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报考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2.资格复审:

1.A类岗位:资格复审在面试之前进行。用人部门将通过群发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相关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提交初审阶段提交的各类材料原件。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2.B类岗位:资格复审在面试之前进行。具体安排将发布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专栏。

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参加后续环节的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

A类岗位:免于笔试。

B类岗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均应参加由天津医科大学统一组织命题的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

①分值

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②时间、地点

笔试的考务由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和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拟定于二〇一六年三月份举行,笔试时间和考场分布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2.面试

A类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后,采取择优直接考核、面试的招聘方式。

B类岗位: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筛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由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担任评委,采取学术报告、答辩的形式,从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英语水平、发展潜能这四项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核。面试由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组织实施,并接受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

面试日程、面试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 “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四)体检

1.A类岗位: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将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等额选择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2.B类岗位: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将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等额选择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