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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及教育系统招聘265人公告
2016-02-01 18:23:01   地区:天津   浏览:0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⒈报名表;

⒉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⒊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报考护理岗位的2016届毕业生可提供《全国护士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进入拟聘人员名单,在正式办理录用手续前必须提供本人的护士资格证原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⒋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6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进入拟聘人员名单,在正式办理录用手续前必须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⒌与单位签订合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⒍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3月29日至3月31日(3天)。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4月20日(3天)。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面试题本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制。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计分时每项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主考官的分数保留),将保留分数的5位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项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就是应考人员的面试得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他情形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信息将在委托的网站和滨海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bh.gov.cn/)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滨海新区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出具考察材料。

六、公示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滨海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拟聘人员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名册》,报滨海新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同时,滨海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学历、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的验证工作。对提供虚假证件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验证费用由拟聘人员个人担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