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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工业大学招聘120人公告
2016-02-01 18:24:17   地区:天津   浏览:0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1.报名方式

拟于3月开始接受报名,具体报名岗位和报名时间见学校网站通知。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jpu.edu.cn/)通过“天津工业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其它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应聘人在提交简历的同时,须提交有效证件的扫描件作为附件: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及其它各阶段教育经历毕业证及学位证、个人户口页;应聘要求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推荐表或所在单位证明等能够证明的材料皆可)。

2.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及各招聘部门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学校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所报岗位低于3:1时,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

3.考试与考核

学历要求为硕士岗位的,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心理健康测试、面试、技能测试。学历要求为博士岗位的,不需笔试,直接进入心理健康测试、面试及技能测试环节。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职业技能及相关专业知识,同时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笔试、心理健康测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请应聘者随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2)面试

报考人员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笔试结果。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公开招聘系统公布。

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在读人员提供研究生证)及其它各阶段教育经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请应聘者随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采用学术报告、试讲、实验操作、工作案例分析等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岗位技能,时间及内容根据具体岗位需要确定。

4.成绩计算及公布

学历要求为博士岗位的应聘人员经考核后直接确定综合成绩。

 

学历要求为硕士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评委打分的平均数确定。面试、技能测试达不到上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但心理测试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超过两项指标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与应聘人员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若出现空缺,可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5.体检

拟招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6.考察

学校及具体用人部门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向培养单位调研、工作实践考察等环节,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7.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面试、复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考核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和天津工业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