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遂即进入考察。考察包括岗位实习、政治审查等多种形式,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多个方面,同时对被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若出现空缺,我校可根据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在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和我天津商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jcu.edu.cn/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7.办理手续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的要求,学校将拟聘人员材料报天津市教委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为拟聘人员办理调入或接收手续。拟聘人员在指定日期内办理调入或接收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拟聘人员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道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道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我校可根据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此次招聘的实验岗位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制,统一由天津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费用自理。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操作;要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不诚信等行为一经查实后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6667644、022-26667665;
举报或投诉电话(纪委监察室):022-26667696
原标题:天津商业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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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人事处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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