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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大鹏新区葵涌人民医院招聘1人公告
2016-01-08 15:13:07   地区:广东   浏览:0

(二)面试结果公布

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合格者,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人选列入考察对象,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5天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表现,同时核实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报大鹏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时间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经选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12月3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报考年龄:在《职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职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报考年龄要求50岁以下的,即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报考专业: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4)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位相对应。

(五)经选聘进入大鹏新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需在聘用合同中承诺在大鹏新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人民医院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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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人民医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人民医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4.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