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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大鹏新区葵涌人民医院招聘1人公告
2016-01-08 15:13:07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2〕16号)的有关规定,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人民医院拟通过选聘方式引进1名专业技术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眼科主任医师1人,专业技术类四级岗位。

二、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端正,现实表现好,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2〕16号)中第二十七条(二)“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规定;

5.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人民医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规定的职位要求。

(二)其它要求

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还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三)下列人员不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招聘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市人力资源部门5年内不再受理其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者,不得报考: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聘用的资料的;

(3)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职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仅限工作日,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208办公室,咨询电话: 28333192。

3.报名主要事项: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职位表和专业目录,并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面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选聘主管单位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报考者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人民医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

7.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

8.无违法犯罪证明;

9.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和无违法犯罪证明在报名时如果来不及提供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前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进入面试,且面试人选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3日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四、面试

(一)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发布面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