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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海南东方市农业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9人公告
2016-01-07 18:45:13   地区:海南   浏览:0

报考人员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过失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凭个人有效证件到市农业局领取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可登陆东方市人民政府网查询。

资格审查后,招聘职位与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下,根据自身情况,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

1.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将根据考生的整体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对考生的笔试成绩进行排序,并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排名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确定面试人选。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面试的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委托有关部门出题并选派考官,面试考官人数为7人,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

3.面试结束后,将按笔试、面试所占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岗位入围人员中,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分数相同者,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终入围体检人员;若笔试、面试成绩均同分,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再加试一场,以加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确定最终入围体检人员。

 

(五)体检

1.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等规定来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接到体检结果3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不予考察,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

(六)政审考察

1.政审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是否违法违纪等情况,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因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政审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的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提供实据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一经查实,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正式确定拟聘人员。监督举报电话:0898-25531917(市监察局)。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报市政府审批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由用人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由各用人单位与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