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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气象部门应届毕业生招录(沈阳)63人公告
2015-12-30 13:11:19   地区:辽宁   浏览:0

2.调剂。对于空缺的岗位,按照“大气科学专业优先、专业相同相近优先、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调剂。

(七)考察

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有关单位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录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

(八)体检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相关规定,新录用毕业生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体检费用由毕业生自理。

(九)公示录用

全部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辽宁气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省气象局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一)联系人:刘 锋 联系电话:024-83862054

(二)邮箱191257016@qq.com,传真电话:024-83862059

(三)辽宁省气象局招录工作监督电话:024-83862063

原标题:辽宁省气象部门2016年应届毕业生招录(沈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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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省气象部门招录应届毕业生岗位明细表.xls

辽宁省气象局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