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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广州开发区医院招聘应届毕业生14人公告
2015-12-30 13:23:29   地区:广东   浏览:0

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开发区医院是综合性公立二级甲等医院,始建于1992年,位于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编制病床400张。现针对该院的实际情况,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通知》,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广州开发区医院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并遵守与本人从事岗位所要求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愿意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7、医学类考生服从医院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制度作出的工作安排,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8、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应届本科生报考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应届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届硕士研究生考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

2、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上述所有时间计算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前一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名称、人员数量、专业、学历要求

详见附件《广州开发区医院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现场报名、邮寄两种方式报名。(邮寄地址:广州开发区友谊路196号综合楼602室人事科,邮政编码:510730)

如采取邮寄方式,请考生留存寄件单,报名时间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2016年1月19日(1月19日下午17:00前截止)。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3、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开发区友谊路196号综合楼602室人事科。

4、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广州开发区医院公开招聘2016年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表》(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能证明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材料(2016年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提供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上述材料需提供复印件;

5、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20-82215578。

(二)考试方式、内容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对应相关专业基础知识;面试内容由专家评委围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通过问答的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技能测试是指针对专业岗位在面试中须增加专业知识或实操技能的测试内容。

1、笔试

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均可参加笔试。招聘岗位数与每个岗位符合条件人数原则上按1:3方可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