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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屯留县教育系统、卫计系统招聘132名事业人员公告
2015-12-26 23:40:13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教育、卫计事业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决定,长治市人社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70名、医护人员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本次招聘均采取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的办法确定岗位。

二、招聘名额

小学教师70名。其中:语文教师28名,数学教师23名英语教师19名。

医护人员62名。其中:临床51名,护理11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时间);

5、学历及其他要求:

教师学历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资格条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3)专业条件: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

医护学历条件:

(1)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临床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

(2)报考乡镇卫生院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和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的人员报考乡镇卫生院,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时间),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和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的人员报考乡镇卫生院,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等医学专业学历。

(3)报考护理岗位,需取得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护理专业学历,且具有护理执业资格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5、通过公开招聘到我县工作在规定不得调动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7日

2、报名地点:屯留会堂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报名及资格审查均在报名期间内现场进行。

(1)教育系统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岗位情况将在屯留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2)卫计系统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计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相关规定,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报名表从网上自行打印),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近期同底1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片5张。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招聘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专业科目不达60分者,不能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1、笔试内容

(1)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专业科目:教育系统《教育基础理论》,卫计系统《医学基础理论》;

2、笔试时间: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