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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黑龙江密山市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25人公告
2015-12-21 23:26:16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建设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2014]63号)和《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密政办发〔2014〕31号)规定,经密山市政府批准,拟在密山市辖区内公开招聘25名公办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必须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3、具有黑龙江省密山市(包括密山辖区内的农垦系统)户籍;

4、应、往届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幼儿师范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5日至1997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者、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者、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教师岗位

逸夫幼儿园10人、明德幼儿园7人、铁路幼儿园3人、实验幼儿园3人、承紫河乡中心幼儿园1人、连珠山镇中心幼儿园1人。

三、报名

1、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密山市2015年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提供下列证件、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本要求将户主和本人户籍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各一份;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④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到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黑龙江省中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⑦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⑧“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鸡政办发〔2014〕21号文件规定,应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享受相关政策性加分。

3、本公告中的“项目生”,是指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三年内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

4、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3日—12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5、报名地点:密山市教育局一楼人事股。

6、考务费用:报名费、面试费免收。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四、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与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笔试。笔试采取标准化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根据幼儿园教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学前教育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材选用黑龙江省幼儿园用书(五大领域:语言、科学、艺术、健康、社会)教科书,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