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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4人公告
2015-12-11 17:42:32   地区:新疆   浏览:0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办公室(地区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2)和田地区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须提供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3)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需持单位证明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到地区公务员局开具证明;

(4)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5)和田现役军人的配偶报考需提供现役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地委组织部基层办出具的相关证明。

(7)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公益性岗位,须提供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政审工作中如发现有政治条件不符或参加非法宗教活动、非法组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3、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14日-1月15日。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地直单位面试工作由地区人社局具体负责,各县(市)面试工作由各县(市)人社局具体负责,面试工作需会同地直和县(市)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地区人社局负责全程监督。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1月20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

面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考官从有资质的考官中经过三次抽签后确定,不得随意指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费用40元。

4、总成绩计算:

管理岗位=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30%+面试成绩×70%。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决定。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地区人社局确定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地点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地区人社局领取体检表。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地区纪委监察局陪同,地区人社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地区人社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2016年1月24日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考察时间定为2016年2月5日前全部完成。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逾期未交考察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于2016年2月15日- 2月21日在和田信息网网站和地区人社局公告栏公示,不再另行通知。公示期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拟聘单位进行报到上班,逾期未到的考生按照自行放弃处理。

(八)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地区人社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报送地区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如需报考,必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外地州考入和田的考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准跨地区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