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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水文局招聘50人公告
2015-11-25 12:40:20   地区:新疆   浏览:0

手机:13899102950 地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272号

14、和田水文勘测局:

联系人:王怀江 联系电话:0903-6183035

手机:15199269676 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3号

15、自治区水文局水文实验站:

联系人:热依汗 联系电话:0991-2891009

手机:13899954407

地址:乌鲁木齐市红雁池北路东巷一号

(四)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六)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专业目录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水文专业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出来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由自治区水文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上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管理人员:笔试×50%+面试×50%=100;

专业技术人员:笔试×40%+面试×60%=100。

八、体检

自治区水文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网上提前3天公布体检人选、体检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水文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水文局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