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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哈密地区事业单位招聘240人公告
2015-11-21 22:26:10   地区:新疆   浏览:0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专业测试

需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详见岗位表备注栏),专业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六)体能测评(仅限报考哈密地区网格化巡逻防控办公室岗位)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测评项目任一项不达标的,均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哈密地区网格化巡逻防控办公室岗位体能测评由地区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如下:

 

(七)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工作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报考哈密地区网格化巡逻防控办公室岗位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地直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方式和要求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程序进行。

被考察人员须填写《哈密地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报考察部门。

考察结束后,考察结果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地直招聘单位统一报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办公室研究确定,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九)公示

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哈密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地区纪委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要求,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七十条,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地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针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招考信息发布

招考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发布。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