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5山西沁水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60人公告
2015-10-27 23:37:20   地区:山西   浏览:0

按照《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批准,决定为我县县人民医院、县二院等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人员60名。其中:县人民医院30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3名);县第二人民医院17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3名);县中医医院10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3名);乡镇卫生院3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及其它要求。详见《沁水县2015年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

5、招聘医生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4日之后出生),如本人具有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4日之后出生);招聘护士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1 月4日之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出现空岗的,此招聘指标纳入公开招聘岗位名额。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6日。

3、报名地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4、凡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均缩印到1张A4纸上),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6张(其中报名表上贴2张)。已参加工作者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沁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确定,不再受理改报。考生所提供的个人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有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6、考生于2015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须妥善保管准考证,参加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具体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常识、公文写作、卫生专业基础等)。采取闭卷考试,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不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从高到低排序之后,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验应试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调控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及个体特征等,分值量化,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