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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吐鲁番市招聘100名本科学历急需人才公告
2015-10-21 22:05:09   地区:新疆   浏览:0

2、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笔试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共95元,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交费。

3、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4、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重复报考无效。

(三)笔试

1、考生于11月11日10:00——12日19:00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并交纳报名和笔试费,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网上报名的考生,请携带2张1寸免冠照片。具体地点见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rsj .tlf.gov)公告。

2、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和《写作》,主要测试报考岗位所具备的综合知识和基本写作能力,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或维吾尔文字统一命制,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各100分。

3、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4、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2015年11月18日在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rsj .tlf.gov)公布。

(四)资格审查

1、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至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面试入闱人员须持《报名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查。

3、资格审查在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广汇小区大门斜对面)进行。结合职位条件和笔试入闱情况,逐一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的确认、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4、资格审查产生空缺职位的,可在本职位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如同职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检

体检时间:2015年11月27日。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复查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岗位空缺的,根据报考职位中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职位中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吐鲁番网、火焰山网和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由市、县区财政供给,与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同工同酬。在聘用期间可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