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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天津市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心招聘2人公告
2015-09-30 18:39:10   地区:天津   浏览:0

(4)面试成绩设60分为及格线。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于3日内在单位网站(www.ustiatc.cn)网上发布。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医院由单位指定。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单位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间不少于2周。考察结束后,单位形成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单位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在信息发布范围内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单位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分工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十一、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22-58285161、022-58285162

原标题:天津市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天津市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心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