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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党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2015-09-14 00:02:57   地区:新疆   浏览:0

(三)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意识形态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五)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另行确定,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人社厅网站。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天山网(http://www.ts.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笔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

(2)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3)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宣传部网站上公布。

2、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审读中心岗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除进行结构化面试外,还要进行专业加试。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成绩的4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所需语种翻译能力,文字表达水平和该语种语言表达能力(详见职位情况表)。专业加试在结构化面试前进行,面试入闱人员参加。

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闱比例的,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

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

(1)意识形态研究中心岗位:笔试×40%+面试×60%=100;

(2)宣传部审读中心岗位:笔试×40%+面试(结构化面试×60%+专业加试×40%)×60%=100。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天山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报考意识形态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单独考试,具体细节另行通知。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