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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广南县任满两个聘期大学生村官考试招聘10人公告(第1号)
2015-09-06 11:40:34   地区:云南   浏览:0

3.民主评议(35分):乡(镇)党政班子成员、相关站所负责人、村(社区)干部和群众对大学生村官的民主测评和评议评级等情况。其中,A表为乡镇(街道)班子成员、站(所)长对大学生村官的民主评议意见占30%的权重;B表为村级班子成员、小组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和群众代表等对大学生村官的民主评议意见占70%的权重。

 

七、考核等次确定

招聘大学生村官的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一)优秀。按照考核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优秀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本县参加任满两个聘期大学生村官考核总数的20%。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考核综合得分不得低于85分,聘期内年度考核必须有1年以上优秀等次。

(二)称职。确定为称职等次的,考核综合得分不得低于70分。

(三)基本称职。考核综合得分高于60分、低于70分的为基本称职。

(四)不称职。考核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称职。

八、确定拟聘人选

(一)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内容评分并评定等次,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情况进行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考核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

2、工作期间有重大过错,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违法犯罪或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明确,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南县政务网(www.yngn.gov.cn)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聘用岗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二)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大学生村官在履行事业单位岗位工作职责的同时,根据村“两委”工作需要,可继续兼任村“两委”职务,享受同级村干部定额补贴的可继续保留其待遇直至不再担任为止;被聘用的大学生村官从正式聘用起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机关不得调动或借用(公开遴选除外)。

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按干管权限由用人单位报县人社局办理转正手续。

十一、相关纪律

(一)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