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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普洱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2015-09-02 16:51:01   地区:云南   浏览:0

(二)面试

1.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名者的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下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

3.由于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致使部分岗位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后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可以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考核对象。

4.面试由普洱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拟定于2015年10月底以前全面完成,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加分政策和申请事项

1.加分政策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后加5分。

2.申请事项

加分人员需提交加分材料(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和户籍证明)复印件一份;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在2015年9月18日前到普洱市水务局人事教育科填写申请表格,超过期限提交的视为无效。

(四)计分办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各项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如果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一)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二)考核

考核由普洱市水务局负责。考核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被考核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考核通过。

(三)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从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和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六、浪费考录资源行为和自动放弃的处理

(一)参与面试但未参与后续体检和考核环节、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二)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从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1.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

2.因联系不到考生进行面试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签名情况记录。

七、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参加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组织纪律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pers.gov.cn)网站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不及时上网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