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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普洱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2015-09-02 16:51:01   地区:云南   浏览:0

为加强普洱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的有关规定,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2015年普洱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和岗位查询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

2.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详见招聘简章;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2015年9月1日以前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2.在2014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5年毕业生(含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查询

招聘考试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普洱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该简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pers.gov.cn)网站查询。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15年普洱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户籍簿、身份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日至9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普洱市水务局四楼人事教育科(普洱市思茅区民航路18号)。

4.联系电话:0879—2123075

(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相关证件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审核权由普洱市水务局负责。

(三)学科专业目录参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四)岗位调剂及裁减

1.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3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本岗位的开考,或协商考生本人同意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2.部分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如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直属事业单位提出申请经普洱市水务局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五)领取准考证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9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考试、加分和计分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由普洱市水务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间2015年10月10日(星期六)9:00至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普洱市水务局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界定是否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成绩包含加分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