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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襄阳市传染病医院招聘3人公告
2015-09-02 16:54: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市传染病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工作人员3名。岗位条件详情见《2015年度襄阳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 1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2015年 9月2日至2015年 9 月11日(节假日期间不受理报名)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襄阳市传染病医院人事科。

(三)报名办法

1、应届生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办理报名手续。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是往届毕业生的,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3、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4、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列入考试对象。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或参加笔试的研究生缴纳笔试(含报名)费50元。

5、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应的复印件。截止2015年9月11日仍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6、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7、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8、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并盖章),本人身份证,报名时现场办理免费手续。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各岗位的测试科目见《2015年度襄阳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数之比应达到1: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计划的,退还报名笔试费。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之比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开始前,由我单位对外发布《面试公告》。负责通知考生并发放《襄阳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面试考生需缴纳面试费50元。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