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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西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人公告
2015-08-27 19:19:54   地区:广西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位于广西南宁市,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为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放射源监测、辐射污染纠纷调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等方面的技术、科研和咨询工作。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8日后出生,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第一日);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现役军人;

7.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辐射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岗10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公开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和广西环境保护厅网站(www.gxepb.gov.cn)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者应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或广西环境保护厅网站(www.gxepb.gov.cn)下载、填写、双面打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于报名时一并提交招聘单位。

(2)报名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报考资格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除工作证明收原件外,其他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8日至10日(8:30-11:30、15:30-17:3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及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具体报名地址如下: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经济开发区蓉茉大道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辐射监测大楼二楼206室。

联系电话:0771-5305324

(3)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环境保护厅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等。

开考条件:招聘岗位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开考。

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环境保护厅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所有考生均可通过公布的报名联系电话进行查询。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结构化面试。

开考条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同意,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面试人员按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因核准达不到开考比例或考生缺考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能进入考核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