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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樊城区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2015-08-20 18:34:04   地区:湖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按照樊城区事业单位2015年度用编计划,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区属11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樊城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13名,其中:太平店监管所2名,牛首监管所3名,汉江监管所1名,柿铺监管所1名,米公监管所2名,定中门监管所1名,王寨监管所1名,清河口监管所1名,屏襄门监管所1名。

樊城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工作人员1名。

樊城区招商局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体招聘条件见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2、3)。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

具体时间待确定后根据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提前3天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

1、樊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襄阳市汉江南路86号)。

咨询电话:0710-3222677

监督电话:0710-38230103

2、樊城区审计局樊城区区委办公大楼六楼审计局办公室(襄阳市高庄街8号)。

咨询电话:0710-3111095

监督电话:0710-3823010

3、樊城区招商局汇升苑写字楼10层樊城区招商局办公室(樊城区春园西路8号)。

咨询电话:0710-3763355

监督电话:0710-3823010

(四)报名方法及要求:

报考人员持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经初步资格审查后(资格审查设在报名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1、报名方法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彩照2张。

(3)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4,自行下载填好),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列入考试对象。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并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应的复印件。截止9月2日(与报名时间相同)仍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