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5河南汝南县人民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5-08-19 23:43:15   地区:河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和《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驻人[2007]13号)及《驻马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驻政办[2011]1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为我县人民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为确保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选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充实到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为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选聘计划及范围对象

(一)共选聘93名,具体是:

1、县人民医院39名:临床医学21名;康复治疗学2名;中医学1名;医学检验技术3名;医学影像技术6名;药学2名;护理学4名。

2、县第二人民医院16名:临床医学7名;中医学1名;医学检验技术1名;医学影像技术1名;药学2名;口腔医学1名;临床医学(麻醉方向)1名;临床医学(耳鼻喉方向)2名。

3、县中医院32名:临床医学7名;针灸推拿学3名;康复治疗学2名;中医学5名;医学检验技术1名;医学影像技术2名;中药学4名;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5名;护理学3名。

4、县第三人民医院2名:临床医学2名。

5、县城关医院1名:口腔医学1名。

6、金铺镇卫生院1名:临床医学1名。

7、王岗镇卫生院1名:临床医学1名。

8、张岗医院1名:临床医学1名。

(二)选聘范围及对象:

选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汝南县人民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品德端正,爱岗敬业,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服务的精神;

5、所报考岗位专业应与学历专业相一致;

6、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限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专科学历要求: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县中医院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可放宽到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

 

5、汝南县卫生系统“51111”工程人员和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者于2015年8月25日8:00至8月27日18:00期间登录汝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上报名系统(http://218.57.145.130/wb_hnrunanjy/Webregister/index.aspx ),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2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象素,高约156象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96-3293290

2、报考资格审核

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