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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建德市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第二次)
2015-08-17 19:44:59   地区:浙江   浏览:0

因工作需要,2015年我市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次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职位、职数及资格条件等,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www.jdrc.co);

建德新闻网(http://www.jdnews.com.cn)。

学历、户籍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25日。

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79年8月25日至1997年8月25日期间出生)。

2、建德市财政补助、财政适当补助编制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职位,缴费确认后不能形成竞争的,不核减招聘职位。

其他职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职位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二、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15年8月25日、26日两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建德市人才市场二楼大厅(原人才服务中心),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环城北路68号。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考生需提供《2015年建德市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次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现场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2张。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40元。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6、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职位,已通过缴费确认的报名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7、报考建德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财政稽查中心)、市财政票据管理中心、市建筑业管理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等单位的考生,若报考单位今后被批准列入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而本人因资格条件不符不能列入“参公范围”的,本人应签名承诺自愿服从组织安排分流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

三、资格审查及领取笔试准考证

现场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缴费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结束后,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9月1日上午8:30—11:00

领取地点:建德市人才市场二楼大厅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面试

实行先笔试、再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当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六、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