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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玉溪市人民医院招聘15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5-08-15 10:16:38   地区:云南   浏览:0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现将玉溪市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专业、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3日至1997年8月12日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0年8月13日至1997年8月12日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3、2015年8月13日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5、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见附件:《2015年玉溪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信息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8月26日。

2、采用投递电子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方式,简要流程:查看招聘岗位→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2383605775@qq.com)→资格初审→电话通知审核结果→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考试。

3、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资格复审通过且缴费成功的考生持面试通知参加后续考试。

4、本批次招聘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等资格审查材料参加。

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后续考试环节

各招聘岗位后续考试方式及所占综合成绩比例等见附件。后续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复审时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岗位要求加权计算得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解决。综合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并可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做补充要求。首次体检不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报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决定是否递补。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考察不合格。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报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