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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剑阁县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2015-08-06 14:28: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县农业局拟在全县农业系统范围内公开选聘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5名,管理岗位人员2名,工勤技能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县健康畜禽产业发展推进办公室、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畜牧技术培训中心、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县种子管理站、四川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剑阁分校等8单位均为县农业局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核定收支,定额补助。

二、选聘岗位

(一)畜牧类

1.县健康畜禽产业发展推进办公室选聘5名(专业技术岗位8级1名、10级1名、11级1名、12级2名);

2.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聘4名(专业技术岗位8级1名、9级1名、10级1名、12级1名);

3.县畜牧技术推广站选聘2名(专业技术岗位11级1名,12级1名);

4.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选聘2名(专业技术岗位9级1名、管理岗位9级1名);

5.县畜牧技术培训中心选聘1名(管理岗位9级)。

(二)农业类

1.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选聘1名(专业技术岗位12级);

2.县种子管理站选聘1名(专业技术岗位12级);

3.四川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剑阁分校选聘1名(专业技术岗位12级)。

(三)工勤类

县健康畜禽产业发展推进办公室选聘1名(工勤技能岗位4级)。

三、选聘范围

全县财政全额供养的农业系统在职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人员。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责任心和事业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勤技能岗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3.具有农业(畜牧)类助理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报考工勤技能岗位的应具有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或者获得市级及以上创新人才奖、科学技术杰出贡献人才奖、科技拔尖人才奖、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且具有农业、畜牧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可放宽到47周岁及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2012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参加选聘的人员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二)岗位条件

1.畜牧类

(1)县健康畜禽产业发展推进办公室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8级,须取得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聘在9级岗位2年以上;报考专业技术岗10级,须取得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报考专业技术岗11级,须取得助理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聘在12级岗位2年以上;报考专业技术岗12级,须取得助理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8级,须取得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聘在9级岗位2年以上;报考专业技术岗9级,须取得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聘在10级岗位2年以上;报考专业技术岗10级,须取得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报考专业技术岗12级,须取得助理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县畜牧技术推广站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11级,须取得助理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聘在12级岗位2年以上;报考专业技术岗12级,须取得助理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9级,须取得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聘在10级岗位2年以上;报考管理岗9级,须聘在9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或取得助理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县畜牧技术培训中心管理岗位9级人员:须聘在9级及以上管理岗位或取得助理兽医(畜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农业类

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县种子管理站、四川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剑阁分校人员:须取得助理农艺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