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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天津西青区就业服务需求调查员招聘15人公告
2015-08-06 14:28:29   地区:天津   浏览:0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天。

八、备案、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天津市就业服务需求调查员劳动协议书》。聘用人员参照劳动保障协管员进行管理及发放待遇。

九、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22-27399869

监督电话:022-27393715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原标题:2015年西青区公开招聘就业服务需求调查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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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青区招聘就业服务需求调查员计划表.zip

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