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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武平县事业单位招聘78人公告
2015-07-30 12:01:45   地区:福建   浏览:0

(6)下列情形造成的相应职位面试人选空缺,不进行递补: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所报考职位面试开始前,未按要求申请放弃且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③个人放弃面试但在面试开始前3天的下午18:00之前未递交申请放弃书面材料的;④递补的面试人选在所报考职位面试开始前2天的下午18:00之前未进行资格复审的;⑤面试开始前1天当天因再次递补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而无法进行递补工作的。

(7)在严格复审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相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招聘单位不得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职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审的严肃性。

3、面试时间地点。拟定于2015年10月份进行面试,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名单及各职位的面试时间安排将在武平县公务员局网站公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武平县公务员局核发《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5、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2)相关职位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相应职位面试的合格线为60分;若相关职位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的,该职位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相关职位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不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分报考职位从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高者 、学历高者、年龄大者(以身份证为准,出生年月日计算到日)。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武平县公务员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递补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考核合格但自愿放弃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从已参加面试且成绩达到面试合格线者中分职位按笔试、面试总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并进行体检及考核。

五、聘用程序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武平县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武平县公务员局通知拟聘用人员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三)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拟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订了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四)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武平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在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邀请武平县公务员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参加,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