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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局考调教研员8人公告
2015-07-24 19:39: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调教培中心教研员5名、特岗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

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二、考调职位、名额及要求

具体考调职位、名额及要求见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教育事业单位考调职位表》。

三、考调报名基本条件

(一)思想道德品质好,工作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师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省级以上名师(骨干教师)的人员可放宽到42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学科教研员职位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任意5个条件。

1.具有教育教学类两年以上管理经历(含班主任、备课组长)

2.县(区)级及以上的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3. 连续六年以上从事所报考岗位对口学科教学,教育教学成绩优秀;

4.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或教育类论文获市一等奖以上;

5.主研课题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主管行政部门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

6.在县区级及以上展评课比赛获一等奖及以上或有市级以上公开课。

(四)报考特岗教师职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教育教学类一年中层副职以上管理经历;

3. 连续五年从事学科教学工作,教育教学成绩优秀;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五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 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教师报名时务必注意职位条件和要求,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取消其考调资格。

四、考调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 (9:00-12:00,15:00-18:30)。

3.报名地点:纳溪区教育局大会议室(纳溪区政府大院内)。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和聘用期内合同复印件1份(区内在编教师不提供),以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附材料清单1份。所有复印件须由审核人当场验签,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报名。

 

(2)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加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附加分清单一份。

(3)《泸州市纳溪区教育事业单位考调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

(4)本人所在单位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统一在报名表中签批注明并签字盖章,不另提供证明(纳溪区内教师报考的可先报名参加考调,再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5)有工作(从业)经历要求的,统一在报名表中签批注明并签字盖章,不另提供证明。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5.资格审查方式由纳溪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相关人员现场审查认定。

6.准考证的发放:资格审查合格,完成报名手续后,即发放准考证。

(二)面试及计分

1. 面试时间:2015年8月11日;

面试地点:逸夫实验小学。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 教研员和特岗教师招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现场抽签,审题3分钟,答题10分钟。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遇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情况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取消该考调职位。教研员和特岗岗位考调总分均为110分,其中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业绩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总成绩=面试成绩+业绩加分。

3. 报考条件及业绩加分在面试前通过纳溪区人社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参加面试和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