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5重庆永川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和贫困大学生招聘403人公告
2015-07-19 00:04:18   地区:重庆   浏览:0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

(一)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号码全天24小时畅通,并注意在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dj.cqyc.gov.cn/Page/Index_zw.aspx)站上查询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49822425。

2.网上报名技术及照片审核咨询电话:023-49477602。

3.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9477602。

原标题:永川区2015年面向社会和贫困大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1、永川区公招附件1-3.xls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上半年修订).doc

5、诚信承诺书.doc

6、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