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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巴州警务室事业性岗位招聘2202人公告
2015-07-19 00:08:56   地区:新疆   浏览:0

4、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至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 招录10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要求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州直部门职位由州人社局、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县(市)职位由县(市)人社局、县(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本职位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复印件。在公安机关工作满五年或十年及以上的协警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相关工作证明。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资格复审部门、各县市,按照自治州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具体安排将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可以使用汉语、维语或蒙语答题。

(5)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能测试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招录10人以下的职位按1︰2的比例,招录10人以上(含10人)的职位按1︰1.5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巴州招聘警务室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3)执行。

(六)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2)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室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考察表》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限7天。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考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州人社局负责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限额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编外聘用人员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