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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黑龙江密山市人民医院招聘60人公告
2015-07-19 00:00:02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暂行办法》(鸡政办发〔2009〕42号)、《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密政办发〔2014〕31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拟为密山市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具体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人。

招聘岗位详情见附表:《密山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1。低于该比例的原则上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最终的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计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的,年龄适当放宽(详情见附表:《密山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若具有临床工作经历3年以上,报考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详情见附表:《密山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5、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法。

1、所有岗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项目主要包括《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提供下列证件、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对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到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黑龙江省中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⑤2015届毕业生须提供本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加盖院校公章;⑥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⑦“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鸡政办发〔2014〕21号文件规定,应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则不能享受相关政策性加分。

3、本公告中的“项目生”,是指在密山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在密山市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

4、报名人员需仔细阅读《密山市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考试专业设置指导目录》,并按要求准确填写,因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相关事宜

报名时间、报名地点等相关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告知。

(三)考务费用

笔试费:105元,面试费:100元。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缴纳。

(四)相关说明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2015届毕业生8月份之前毕业者方可报考,8月份之前仍未取得本次招考所要求毕业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密山市所属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