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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第二批)
2015-07-15 10:46:05   地区:广东   浏览:0

广东省佛教协会为广东省佛教徒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其宗旨为: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和引导全省佛教徒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佛教徒的合法权益;弘扬佛教优秀文化,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倡导人间佛教思想,举办佛教事业,发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为国家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统一、世界和平贡献力量。

广东省基督教三自爱国会是广东省基督徒爱国组织。其宗旨为:坚持中国基督教自治、自养、自传的三自爱国原则,带领全省基督徒爱国爱教、荣神益人,同心合意为办好中国教会服务;增强教内外团结,引导全省基督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为广东省佛教协会和广东省基督教三自爱国会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为登记单位。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两个单位分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1名(共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0日之后出生);;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管理的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27日8:00至29日24: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于2015年7月29日(报名截止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传真至广东省民族宗教委人事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加分权利。此外,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