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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三季度重庆彭水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选聘)35人公告
2015-07-13 11:10:32   地区:重庆   浏览:0

2.面试。面试比例为1: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遴选(选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情况,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未达到60分不得进入下一程序。若某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考生只有1名,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组当天面试平均分,才能进入下一程序。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成绩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察

各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考察,主要考察应视人员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工作业绩以及是否与报考条件一致等情况。

七、录(聘)用

1.拟录聘人选确定。根据考生考试考察情况等额确定。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申请递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不能确定,则加试笔试。

2.公示。拟录聘人员在县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3.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4.其它要求。①经本次遴选(选聘)的人员必须在新的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在聘用文件中予以明确)。②考生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资格的,将其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县内外遴选(选聘)。

八、纪律要求

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本次事业单位遴选(选聘)工作,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遴选(选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简章由彭水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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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第三季度彭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表(待更新)

2.2015年第三季度彭水县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岗位表(待更新)

3.彭水自治县2015年第一次遴选(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样表)(待更新)

4.彭水自治县2015年第一次遴选(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样表)(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