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5浙江余杭区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招生30人公告
2015-07-13 11:11:37   地区:浙江   浏览:0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等五部门(浙卫发〔2015〕36号)联合下发的文件精神,结合余杭区实际,现就2015年余杭区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5年余杭区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共30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10名,中医学专业20名,均为本科。

二、招生与招聘

参加全省高校统一考试的考生,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区为单位(必须为余杭区户籍)实施定向招生。录取时,以定向区为单位对填报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院择优录取。

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本科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工作实行招生与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本科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区卫计局依据余杭区事业单位招聘和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定向培养生录用为余杭区农村社区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人员。

定向培养生在农村社区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毕业后需参加全省统一的毕业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承办院校

定向培养生临床医学专业委托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承办,中医学专业委托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承办。毕业文凭为本科,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考生类别理工类。

四、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由区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学员在校期间区财政按补助总额的40%支付,毕业到岗后一次性补助总额的60%部分。

五、招录流程

符合条件考生按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具体时间安排:

1、7月17日:填报志愿(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2、7月18日下午:学院按1:1.2比例把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反馈给区卫计局。

3、7月19日:组织体检。

4、7月21-23日:完成计划招生任务的,按程序进行公示;未完成计划招生任务的,进行补充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生源。

5、7月24日: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6、7月27日:投档录取。

六、其他事项

1、聘用合同期为五年(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在农村社区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2、定向培养生在签订协议后,未能取得毕业证书、毕业后不服从分配或到岗后未满服务年限、因规范化培训不合格而不再续签聘用合同的,均视为违约,违约者按协议退还定向培养费、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具体详见附件)。

咨询电话:

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科教科0571-86221841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0577-86682000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0571-86613520

原标题:关于余杭区2015年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招生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