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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黄山市徽州区事业单位招聘39人公告
2015-07-10 15:15:43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15年徽州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5年徽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详见附表)。

徽州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5年7月8日起在中国徽州网(http://www.huizhouqu.gov.cn/)、徽州区先锋网(http://www.hzqxfw.gov.cn/)、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Mcms_ShowArticle.asp?wMcms_ArticleID=693)和黄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p.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考务等其它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徽州区先锋网发布,请考生登陆网站查询、查阅。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回避规定;

(六)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七)“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应聘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不含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9:00至7月21日16: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补报。

1、报名。应聘人员登陆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2015年徽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后至2015年7月21日17:00前可随时登陆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15年7月22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它岗位。

2、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7月23日16:00前登陆黄山市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两科共计90元)。应聘人员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