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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焦作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5人公告
2015-07-10 15:18:36   地区:河南   浏览:0

岗位要求为大专以上或本科以上的(岗位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除外)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2日上午09:00-11:0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占80%,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西医类和中医类,中医类是指中医、中西医结合、中医骨伤、中医妇科、针灸推拿、中医心血管病及脏腑研究、运动医学等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按西医类。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焦作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活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焦作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县两级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笔试成绩加5分(豫办〔2008〕16号)。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15年7月27日至7月28日到焦作市卫生局人事教育科(焦作市政大厦1208房间)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将在指定网站公示。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根据考试结果,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为40分;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岗位要求为大专以上或本科以上的(岗位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除外)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达不到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除外),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按岗位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或岗位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根据报名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岗位要求为本科以上和大专以上的(岗位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除外):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或岗位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岗位要求为大专以上或本科以上的(岗位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除外)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或岗位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直接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如同一岗位出现多人报名,由市卫生局与用人单位根据综合考察情况择优选用。若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