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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0人公告
2015-07-09 13:54:48   地区:福建   浏览:0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考试内容:

笔试:教师岗位(1-5)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其他岗位(6-9)为综合基础知识。

面试:教师岗位(1-5)为课堂试讲,其他岗位(6-9)采取结构化面试。

6、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将陆续在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www.fibec.cn)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六、考核、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及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8号

邮 编:350016

电 话:0591—88020039(林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院共同组织实施。教育厅监察室、教育厅人事处和学院监察审计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监察室)、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0591-88020035(学院监察室)

原标题:2015年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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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及条件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