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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习水县城中小学教师考调128人公告
2015-07-07 15:37:08   地区:贵州   浏览:0

根据《习水县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按县人民政府要求,为切实解决县城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问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调人数

本次县中小学考试调动教师共128人,其中高中教师15人;初中教师60人;小学教师45人;幼儿园教师8人(具体学科职位数详见附表)。

二、对象及条件

(一)对 象

本次县城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考试调动对象为全县乡镇(不含东皇镇)公办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二)条 件

1、高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资格,并从事报考相应学科高中课堂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由报考教师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2、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并从事报考相应学科初中课堂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由报考教师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3、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且从事小学课堂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由报考教师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报考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必须是特殊教育相应专业毕业,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幼儿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且从事幼儿课堂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由报考教师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受立案调查或侦查尚未结案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及时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的;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不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人员。

三、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 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习水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报考教师所在高中、初中、中心小学出具的从事报考学科课堂教学工作年限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推荐报考证明(由校长签字同意);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教师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3、准考证发放

2015年7月24日,报考教师持身份证在习水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试题分学科分类命题。

2、笔试内容为各学科专业对应的相关知识。高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试卷总分150分,其余学科试卷总分100分;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试卷总分150分,其余学科试卷总分100分;小学学科试卷总分120分;幼儿教师为学前教育方面专业知识,试卷总分100分。由县教师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命题。

3、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分类按学科职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用(在录用中,考试成绩未达到本学科及格分数的不予录用),并将拟录用人员在习水教育科技网上予以公示。

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由县考调领导小组组织说课,以说课成绩排名,排名高者进入政审。

(三)政审

1、由县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拟录用人员在政审前必须按时提交以下资料:

(1)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证明;

(2)无违法违纪证明。

(3)未婚的,提交未婚证明。

2、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教师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参考人员的考调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4)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5)经县教师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四)选岗及聘用

政审合格后选岗,选岗按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时间及地点在习水教育科技网上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选岗后到考调学校报到上班,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完善调动手续。在选岗中,如有未选岗或被取消录用资格产生的空岗不予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