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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浦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45人公告
2015-07-07 15:39:22   地区:福建   浏览:0

若出现多项加分情况,取其中最高分值一项。通过享受政

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加分。

㈡资格复核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入围我县中小学补充招聘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将在我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pcjyw.net),考生应及时关注浦城教育信息网公告栏,并保持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

3、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7月16—17日。

4、现场资格复核时若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所空缺名额在同一学科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㈢面试

1、面试方案及时间另行公布。

2、报考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五、体检、考核、聘用人选确定

㈠同职位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

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㈢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我局负责通知和组织。

㈣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

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与待遇

㈠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我局教育网站与公示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

㈡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我局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㈢按我县人事部门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推荐就业学校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

㈣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㈤聘用人员必须将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后,才能办理工资审批手续。

㈥城区小学新招聘的专任教师,前六年内必须到农村小学任教三年(特教专业除外)。

本公告由浦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浦城县中小学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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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浦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职位简章.xls

浦 城 县 教 育 局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