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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清远市社保局招聘政府聘员11人公告
2015-06-16 19:04:28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资格审查:由市社保局负责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发准考证。

(五)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按通知要求到市社保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分别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各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按准考证要求应考。

2.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公布后,按职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招聘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出现招聘职位考察合格者少于招聘人数情况时,所缺差额可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城区直属分局在专业技术类其他招聘职位中予以调整。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空缺职位考生总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考试合格聘用后,需服从组织的工作岗位安排,否则解除聘用资格。

十、本公告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清远市社保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