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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清远市社保局招聘政府聘员11人公告
2015-06-16 19:04:28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社保局与城区直属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11名(详见招聘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员级以上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日;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人数与岗位

单位名称 聘员类别 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代码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 学历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市社保局 专业技术类 业务经办  401 2 社会人员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财务会计类、电子信息科学类 1.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员级以上。
市社保局 专业技术类 业务经办 402 2 社会人员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基础医学类、预防医学、临床医学 1.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员级以上。
市社保局 行政辅助类 业务经办 403 5 社会人员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市社保局城区直属分局 行政辅助类  文秘 501 1 社会人员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中文类 1.1985年6月1日后出生2.具有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能独立处理日常公文稿撰写工作。适宜有行政办公室工作经验优先以及曾在各类征文大赛的考生。
专业技术类 财务会计 502 1 社会人员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1.1985年6月1日后出生。2.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四、薪酬待遇

政府聘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政府聘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2〕60号)等规定执行。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6月26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市社保局办公室,地址:清远市新城鹿鸣路2号清远大厦3楼305

联系人:吴海华、廖柳丹、方芳

联系电话:3381331,传真:3380312

(三)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有学位证的,需提供学位证,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相关工作证明材料,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报考有职称要求的职位,需提供职称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