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5贵州湄潭县事业单位招聘44人公告
2015-06-15 19:51:44   地区:贵州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湄潭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4人。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见《湄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三、公开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2012年以来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子女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属于招聘对象范围、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报名时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资格证书原件及学籍档案材料等);

10、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人员;

11、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2、现役军人;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zunyihr)、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和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组织工作由湄潭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招考办设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851-24227336

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和缴纳的费用

(1)《湄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必须按此表下端的特别提示打印提交并粘贴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不现场手工填写和粘贴相片,考生签名栏必须由报考人或者代报人手工签署)1份。《报名表》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清楚,若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视为考生委托代报,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代报人除需携带考生有关报名资料外,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进行代报。

(2)毕业证书及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就业推荐表或者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