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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昆明市精神病院招聘11人公告
2015-06-03 16:33:21   地区:云南   浏览:0

 

一、 单位简介

昆明市精神病院是昆明市民政局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福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昆明市各县(市)区“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和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优抚”(服现役期间患精神病的复退军人)、“特困”(按规定减免医疗费或减免费后支付仍有困难)、“110及救助”(由公安或救助站收送的对社会和他人安全有危害的精神病人)等民政对象精神病人的救治任务;负责云南省复退军人精神病残情鉴定、昆明市惠民医院、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心理咨询及心理治疗、药物依赖戒断治疗、司法精神疾病鉴定、家庭病床服务;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及精神病治疗康复的科学研究等工作。为昆明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医院成立于1955年10月,原址安宁长坡,于1991年11月搬迁到现址:昆明市五华区黄土坡海屯路5号。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

(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公职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规定年限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6月2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黄土坡海屯路5号昆明市精神病院组织人事科。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昆明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学历证、学位证、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相关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获奖证书。

(4)已经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6)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及代码)。

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如不能出具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须向招聘单位签订书面承诺书,在办理招聘手续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联系人:张炳奎 联系电话:65399187

 

(二)报名要求

1.报考者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本人持有关材料到规定地点经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方可报名,每人只能报考昆明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1.由昆明市精神病院和昆明市民政局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专业、学科设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及《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昆明市精神病院,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