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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建宁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12人公告
2015-06-03 11:58:23   地区:福建   浏览:0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中共建宁县委组织部、建宁县公务员局关于确定建宁县2015年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的通知》(建人〔2015〕7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建宁县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5〕40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建宁县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5年建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本次共9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人,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将于2015年6月2日后在福建建宁莲乡政府网(http://www.fjjn.gov.cn)和建宁县人事考试网(http://jn.smrsks.com)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15年建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7.年龄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6月3日至1997年6月3日期间出生);

8.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2.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方可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5.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6月3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专科、本科毕业生放宽至2015年8月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5年9月1日前取得)。招考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5年6月3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 报名时间: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17日。

(二) 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