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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开封直事业单位遴选68人公告
2015-05-26 16:20: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结合我市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我市纳入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制订如下简章:

一、名额和范围

开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27家事业单位开展遴选工作,计划公开遴选68人。遴选范围限于同一财政供给形式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遴选单位、拟遴选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遴选岗位计划。

二、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开封市(含三县六区)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2015年1月1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在原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2012年6月30日之前进入原单位工作)且原单位同意报考。

(七)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处分期未满,未解除处分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至6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汉兴路38号)。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另交复印件1份,A4纸张。由本人填写《开封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粘贴照片。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加盖原用人单位及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加盖原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县区人社、编制部门公章,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表由报考者通过中国·开封公众信息网、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打印。

报考者应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5年6月11日至6月12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信息确认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注意事项

1.各遴选岗位的遴选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根据遴选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学历要求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遴选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遴选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虚假的,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故意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

3.报考者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有关问题,请向各遴选单位或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分别为:

开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0371-23871016

开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371-23861510

开封市文广新局:0371-23876132

开封市科技局:0371-25953145

开封市水利局:0371-23853217

开封市城管局:0371-23933430

开封市食药监局:0371-25987008

开封市质监局:0371-22783623

开封市环保局:0371-23930609

开封市文物局:0371-2379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