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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灵宝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70人公告
2015-05-26 16:25: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医疗卫生工作需求,经灵宝市政府同意,灵宝市卫生局所属部分医院(事业差供)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0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三人社事业〔2012〕18号)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2015年灵宝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明细表》(附表1)

二、招聘范围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卫生事业,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较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

6、招聘对象中有年龄、岗位资格、基层服务年限及有关证件等要求的,截至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灵宝市卫生系统在编在册的正式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分别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hnsmx.hrss.gov.cn)、灵宝卫生局网站(网址:www.lbswsj .com)和灵宝党政公众网(网址:www.lbwbw.com)公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由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灵宝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灵宝市卫生局人事科(灵宝市涧东新区函谷路南段)

3、现场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2015年灵宝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并现场采集个人图像。

4、现场报名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的最多加10分。已享受政策性安置或考试加分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加分。):

具有灵宝户籍:①退役士兵;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③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

参加灵宝市: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②参加灵宝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准参加我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退役士兵须提供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于6月22日—23日工作时间到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科进一步确认加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