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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洛阳市事业单位招聘226人公告
2015-05-25 11:52: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26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主管委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具有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本科及以下学历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30周岁以下指198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50岁以下指196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详见《2015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另:(1)报考032601、032602职位的考生请参阅附件7:洛阳市节能监察中心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目录;

(2)报考030701、030702、030703、030704、030706、030707、030709、030716、030717、030719、030721、030722职位的考生填写报名表时须在所学专业一栏一并填写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

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5年5月28日9:00至5月31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5月28日9:00至6月1日17:30。

3、报考资格审查

各招考单位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按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5年6月11日9:00至6月13日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5年5月28日至6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到洛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室(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286号 洛阳会展中心A区253房间)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